韩强,1978年9月生,山东莱州人,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2004年7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
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;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协会理事长,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,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理事。
学术研究领域为民商法,讲授《民法学总论》、《物权法学》、《债法总论》、《民法学原理》等课程。
1997年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
2007年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,导师为著名法学家何勤华教授。
2009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博士后研究,合作导师为著名法学家孙宪忠教授。
2004年起在华东政法大学任教,历任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,教研室副主任等职务。
2012年起担任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。
2014年入选上海市“曙光计划”。
2015年荣获宝钢优秀教师奖,;2014年荣获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;2014年入选上海市曙光计划,荣获上海市“曙光学者”称号;2012年荣获华东政法大学首届中金缘法奖教金;荣获华东政法大学第15、18、19、20、21届“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”称号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“法律文明史”子项目“现代私法的变革”等各级各类研究课题10余项。
2009年和2015年分别晋升副教授和教授。
2021年12月起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。
为民法基础理论,侧重于债法总则、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研究。
《人格权确认与构造的法理依据》,《中国法学》2015年第3期 。
《违约金担保功能的异化与回归——以对违约金类型的考察为中心》,《法学研究》2015年第3期 。
《情势变更原则的类型化研究》,《法学研究》2010年第4期。
《物件保有人责任研究》,《中外法学》2013年第2期。
《流浪动物损害责任的个案解析》,《法商研究》2013年第4期。
《施工人责任和地下设施责任研究》,《中州学刊》2013年第12期。
《妨碍通行物品侵权责任研究》,《法学》2012年第10期。
《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“约定例外”》,《政治与法律》2009年第6期。
《民法典的政治和政策解读》,《浙江社会科学》2008年第12期。
《真实的立法与立法的真实》,《法学论坛》2005年第6期。
《法律因果关系理论研究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。
《学校的法律治理》(合著),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。
出版专著《民商法解释与学说》(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)、《法律因果关系研究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)、《学校的法律治理》(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)。在《法学研究》、《中国法学》、《中外法学》、《法学》、《法商研究》、《法律科学》、《政治与法律》、《北大法律评论》等权 威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。
2015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。
教育部第十四届霍英东青年教师奖 。
华东政法大学第十五届、第十八届、第十九届“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”称号。
中金缘法奖教金。
卡西欧奖教金。
市申银万国奖教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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